• 公司各单位、机关各科室:

    按照国家住建部对职称及从业资格证书从严管理的文件精神,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证书管理,按照苏路通字【2011】13号文件精神,再次重申:凡公司职工取得的各类证书,一律不得在公司外的任何单位注册、挂靠。凡在外登记、注册、挂靠证书的职工,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,自行从登记、注册、挂靠证书的单位注销并收回所有证书交到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。届时,不论何种原因,如不能交回所有证书,一经查实,一律作辞退处理。

    特此通知!

关于重申各类职称及从业资格证书严格管理的通知

2017年5月20日 09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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